這個星期我在網路上看到了一篇名為「學英文這種事」的網誌,她分享了她去澳洲旅遊打工的點滴,幽默的筆觸看了令人會心一笑,有空的人不妨去她的部落格看看。我很認同她的「複習學過的單字勝過背新的單字」所以複製她的某一段文章和大家分享囉。劉老師。
單字法不外乎幾種,理性分析字首字根字尾字義法,聯想記憶法圖形法,還是情境群組法,我覺得都是各有優劣,而且不同的字要用不同的方式,這個就以後再說。但是不管什麼法,不免都要面對記憶消退的問題。因此科學的記憶法就變得很重要。
德國一位著名的心理學家艾賓浩斯(Hermann Ebbinghaus,1850-1909),發現了所謂的記憶遺忘規律。他用自己作實驗,記憶一堆無意義的音節符號,發現記憶在四小時之後衰退了50%,一天之後衰退了75%,而之後的衰退則逐漸輕微,而在十五天之後還能記住的,我們的大腦才能將短期的訊息拉成長期記憶。後!原來小時候老師叫我們當天回家要複習,真是不無道理啊(然後我們從來沒在聽)!我檢視自己一年下來,零散記在各式筆記小抄上的英文單字,有時等車或窮極無聊時拿出來看一下的字,大概記住了一半,但還有另外一半……喔喔喔我看過我看過我看過……但怎麼就記不得,雖然不是頂認真的人但也不能說完全沒用心啊,我們又沒有比別人笨,但是怎麼沒效果呢,康老師言至如此我終於恍然大悟,原來就是,方。法。不。對。對於背下一整本字典托福近滿分的康老師,只有五體投地的份啊。
而我更深深的感覺到,國高中時候唸書資訊隨便看個幾次也就記起來了,而我更擅長考前硬K,幾小時之內把高密度的資訊量塞進去,考完再一古腦吐出來,不也都順利過關(現在想想還真不無道理),從來也不覺得記憶法有啥重要。但是年近三十,新認識的朋友名字下一秒就忘得精光,聽過的字查到第十遍還是記不住的時候真想剁手指啊(沒法剁腦只好剁手指)。鄉親們,人老要服輸啊,我決定誠懇面對自己生理上的衰退,以懶人最高原則好好學習記憶法。不管今天學了幾個單字,在今天之後記憶衰退的黃金1,3,5,8,15天,絕對要強迫自己用最快的時間至少瀏覽一次,否則之前曾花費的腦力和時間不都都白用了嗎?管你什麼單字法要是記不住再神奇也沒用,還不如拿這些時間去玩樂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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